以案说法|保洁员“扫”走金饰获刑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2026-06-26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审理一起盗窃案,“顺手牵羊”的家政人员张某因自己的一念之差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2025年8月,张某受雇到被害人家中提供日常保洁服务,打扫至二楼书房时,无意间发现书房柜子的抽屉内放置着贵重黄金饰品,瞬间被贪念冲昏头脑,趁着无人注意,悄悄将两件黄金饰品揣进口袋藏匿,并带回了家中。数天后,张某便将盗窃所得的黄金手镯和黄金戒指出售给金店,非法获利6万余元。

  案发后,司法机关在完整固定案件证据、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张某作出有罪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该涉案金额已达到盗窃罪“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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