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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宁夏发改委

2021-06-01
  《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并以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1号文件印发(宁政职转办〔2021〕1号)。《若干措施》紧紧围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聚力综合竞争力提升,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聚集生产要素配置。旨在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推动解决企业设立、经营、发展、退出中的各类问题,努力建设审批更快、流程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好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一、出台《若干措施》必要性
  2020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制定实施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48条,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推动了我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银川市经验写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加两变”改革被国家工改办作为典型经验以2020年1号文件在全国推广。我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已连续三年排名西北地区第1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迭代出台了精准有力的改革举措、完善了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了措施落地。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四大举措。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了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2021年重大改革工作之一,要求“持续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此背景下,制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十分必要。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遵循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体例,具体由六大部分构成,共80条改革措施。前五个部分包括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涉及自治区14个牵头部门,第六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广泛吸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公开透明监管环境、公正公平法治环境、宽松有序创新环境和强化推动落实上下功夫,力争我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提升。
  (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水电气暖公共事业服务、优化政府采购监管与服务、优化招标投标监管与服务5项指标,具体23项措施。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明确将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行个体登记“秒批秒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推广企业开办“零费用”,推行企业经营范围全类登记,实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度,探索实施“一业一证”,努力保持企业开办最优水平。在企业融资方面,持续加大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1年新增贷款600亿。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水权抵押、担保、租赁等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排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机制,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的林业金融风险共担融资模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在金融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政策。在水电气暖公共事业服务方面,简化外线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探索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时长控制在3个工作日。持续提高报装便利度,水电气暖报装办结时限不超过10、10、20个工作日,中小微企业客户办理低压、高压在供电企业责任环节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和30个工作日。运用配网自动化、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低压转供等技术手段,实现业扩不停电作业覆盖面超过95%。在政府采购方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行以支票、本票、汇票、纸质保函、电子保函担保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优化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提高中小企业供应商采购份额,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探索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加大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在招标投标方面,探索建立“评定分离”制度,全面推行房屋市政、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交易。健全信用与工程保险、保函挂钩机制,推行银行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和工程保证保函替代保证金,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
  (二)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包括优化政务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5项指标,具体26项措施。在政务服务方面,优化提升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强化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对接整合、数据互联共享、业务协同办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统建的专业系统与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50个以上高频事项数据共享应用。做强做优“我的宁夏”APP,实现更多便民利企事项“掌上办”。加快推进“跨省通办”,74个事项落地可办。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推行“一证(照)通办”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方面,探索极简审批、推行项目定制式审批、推广简易低风险审批,试点将企业投资低风险小项目审批流程简化为项目开工审批、竣工验收2个环节,实现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日。深化多图联审改革,加大“多规合一”协同力度,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提高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工程建设审批便利度。在不动产登记方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线上办”服务,实现涉企名称、地址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即来即办;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推进不动产登记“就近办”,优化不动产查询服务。持续推进不动产与水、电、气、网同步过户。在纳税服务方面,推行便民、智能服务,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办理方式,在全国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基础上,全区再压减10%。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出口退税实现线上办,无纸化申报退税率达95%以上;开通出口退税线下绿色通道,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在跨境贸易方面,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推进中国(银川)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提高跨境电商服务水平。
  (三)公开透明监管环境。包括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2项指标,具体8项措施。在市场监管方面,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社会信用监管,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和国企清欠账款工作,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方面,推行“互联网+就业”服务,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引导企业“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引导降低房屋租赁等费用,降低灵活就业成本。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方便劳动争议协调解决。
  (四)公正公平法治环境。包括方便企业退出、强化合同执行、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3项指标,具体11项措施。在方便企业退出方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行破产案件线上审理。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采取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时间、明确企业主责、完善事后救济、开展信用修复等措施,进一步简化注销程序。拓宽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探索建立强制退出、撤销登记、企业休眠等制度,持续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在强化合同执行方面,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调解平台应用率100%,跨域立案覆盖率100%,通过平台实质性化解纠纷数量不低于一审民商事案件的60%。畅通立案通道,提升执行效能,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探索辅助事务外包新模式。在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支持投资者委托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以诉讼代表人身份提起诉讼或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先行赔付和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网上调解、网上传输材料、网上司法确认。
  (五)宽松有序创新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应用、营造包容创新发展环境2项指标,具体7项措施。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培育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和自治区地理标志运营试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通过平台开展在线调解。设立知识产权合议庭,加大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推进专利商标便利化改革,推行专利代办和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业务“一窗受理”。在包容创新方面,实施科技强区行动,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科技投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力争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7%。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科技企业市场化融资平台,启动组建宁夏科技金融集团公司。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优化外资项目管理方式,增强创业创新活跃度。
  (六)强化保障措施。包括5项具体措施。主要做法是巩固和完善全过程督查、全周期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政策措施评估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正向激励作用,将奖惩与考核挂钩,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相关工作,构筑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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