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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厅

2018-03-28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8110日,全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248家,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网站53家,市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家,市级政府部门(单位)网站122家,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2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45家。

  2018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随机人工抽查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政府网站217家,抽查比例为87.5%,其中:抽查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政府网站184家,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网站33家。本季度抽查总体合格率90.3%,其中: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1.8%,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抽查合格率为81.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宁政办函〔201817号)要求,同心县人民政府责成同心县公安局对“问题网站”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1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被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1人被辞退,问责情况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收到网民有效留言52条,符合办理条件的41条全部按期办理和答复,办结率为100%。全国及自治区“两会”期间,各地、各部门加强值守,及时处置,确保了政府网站运行安全。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较为普遍和突出。本季度抽查发现的21家不合格政府网站中,有11家政府网站动态类栏目2周以上没有更新,占52.4%;有14家政府网站空白栏目数量超过5个以上,占66.7%。如“灵武市教育信息”网、“吴忠市利通区园林局”网,首页信息更新数量少于10条;“固原市司法行政”网5个动态类栏目未更新,6个应更新栏目未更新,且部分栏目链接无法打开;“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网、“固原市公安局”网存在5个以上空白栏目等。

  (二)少数网站问题整改不彻底。从本季度抽查情况看,“宁夏环境保护”网、“宁夏统计信息”网、“固原市林业局”网、“石嘴山市档案信息网”等少数政府网站,多次被抽查通报,但整改不认真、不彻底,整改后抽样复核时仍发现存在问题,反映出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上级机关的政令落到实处,政府网站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履职不到位。

  (三)部分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宁夏卫生计生委”网、“吴忠旅游”网、“泾源县国土资源局”网等,未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宁夏审计”网、“宁夏民政厅”网、“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卫招商”网等,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等要素标识不全,未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努力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打造智慧型政府网站,塑造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扎实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处(科)室和个人,逐条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宁政办函〔201817号)指出的10个方面问题,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标准规范、人员力量等深层次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链接可用性、栏目内容更新时效性、办事指南要素完整准确性、互动咨询栏目回复及时性等实现100%合格达标。

  (二)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摆在基础性、关键性位置,围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归集、保障和更新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使用地图时,要采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审查记录和台账、档案资料留存备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严防发生泄密事件或引发负面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严格规范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整合汇聚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全面打造全区资源共享、上下联动、协同共建的政府网站体系和政府网站工作新格局。要加强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做好网站查遗补漏工作,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办的各类政府网站,必须全部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在网站名称、域名、栏目地址、负责人信息等网站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相关信息表中修改补充,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在政府网站整合迁移、规范网站域名工作中,要确保网站内容不少、数据不丢、链接不断、保障不减,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着力提升网站互动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意见征集、领导信箱等栏目,坚持“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真正让政府网站成为了解民意吸取民智的新通道、为民解忧的新平台、接受人民监督的新途径。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及时办理和答复网民留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加快完善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规定,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及本系统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负责做好开办整合、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从2018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月对全区政府网站随机人工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5%,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和“问题清单”;每季度汇总整体情况,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问题网站”进行曝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每月至少对本地区、本单位政府网站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问题网站”进行曝光。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府网站管理、监测专业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奖惩问责机制,凡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点名和全区抽查反复发现问题的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约谈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督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全区季度抽查合格率垫底的,约谈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说明情况,并在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政务公开”部分扣减得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主管、主办和承办单位职责分工,对“问题网站”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问责处理情况要于每季度末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达标和复核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问题网站”的整改及问责处理情况,由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务于2018331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联系人:周志铭、张泓弢,联系电话:0951603883160381065016657(传真)。

  附件:1.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

      2.抽查发现的“问题网站”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327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王莹